附加税(费)申报办税指南


2019-01-25


【业务概述】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3.《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全文;
4.《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文件)全文。
5.《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1]10号)
 
【报送材料】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重要提示: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 
 
【办理时限】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表证单书】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注册地址:
一、广州市黄埔区
电话:020-82209205
传真:020-82209185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九号广州科技园1号楼5楼(自编号为南501房)
交通线路和站点:乘坐B28、高峰快速28、363、广368、广369、440、447、453、516、567、571B、573、573、573快速、575,在创业路站、创业路口站下车,往"广州科技园"方向200米即到1号楼5楼5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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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州市海珠区
电话:020-84418997
传真:020-84418996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2号江南商业大厦902房

交通线路和站点:乘坐29、53、59、220、270、489、273在江南西路江南新村站(骨伤科医院)下车往"江南商业大厦"方向50米;乘座91、121、244、244A、2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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