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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支出可以分摊扣除!
2020-04-26
集团公司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则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根据该规定可知,广告费支出可以分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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